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⑱ 违反景品表示法产品指南
⚠️ 违反景品表示法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有被认定为欺诈行为的风险)
在日本,夸大广告或虚假标注属于违法行为,将成为行政处分(措置命令・课徴金)的对象。在恶意或故意的情况下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受到严格规制。
- ❌ 无论故意・过失均构成违规。“不知道”不构成免责理由。
- ⚠️ 原则为行政处分(措置命令・课徴金),但在恶意・故意・重大的情况下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相关日本法律依据
| 法律名称・条文 | 主要监管内容・处罚 |
|---|---|
| 景品表示法 第5条第1号 | 禁止优良误认表示:使消费者误认为商品・服务的品质・规格等实际上远比实际情况优良的表示 |
| 景品表示法 第5条第2号 | 禁止有利误认表示:使消费者误认为价格・交易条件等实际上远比实际情况有利的表示 |
| 景品表示法 第5条第3号 | 基于指定告示的不当表示禁止(隐性营销等) |
| 景品表示法 第7条(措置命令) | 命令停止违规行为・防止再发・消除消费者误认。依措置命令运用,也要求提交无根据效能标注的依据 |
| 景品表示法 第8条 | 课徴金缴纳命令:以不当表示所得销售额的3%作为课徴金征收 |
| 景品表示法 第36条・第38条 | 违反措置命令:对行为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款或并科。对法人处以3亿日元以下罚款 |
| 景品表示法(2024年10月修订施行) | 在故意作出优良误认・有利误认表示的恶意情况下,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直罚)。但并非所有违规都立即构成刑事处罚,原则上仍为行政处分(措置命令・课徴金) |
💡 与中国电商的最大区别
在中国电商平台,对于夸大广告或表示违规,在恶意情况下行政机关也可能进行处分,但主要以商品下架或账号限制等平台措施为中心。
而在日本,依据景品表示法,消费者厅可发出措置命令及课徴金,在恶意情况下将进行刑事处罚・企业名称公开。
公开的违规信息会在一定期间内公示,可能影响交易方、金融机构、签证审查等方面的信用评估。
🚫 违规销售模式
▼ 优良误认表示(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1号)
实际品质・成分・效果远比实际情况“优良”的表示属规制对象。
| 违规模式 | 具体示例 |
|---|---|
| 品质・成分虚假表示 | 将中国产牛肉标注为“国产黑毛和牛”/将合成纤维标注为“天然蚕丝100%” |
| 无根据的效能・效果标注 | “临床试验证明”“医生推荐”(无根据文件)/“3周减5kg”(无科学依据) |
| No.1・获奖标注虚假 | “顾客满意度No.1”(无客观调查支撑)/“荣获〇〇大奖”(实际未获奖) |
| 产地・制造商虚假 | “日本制造”“Made in Japan”(实际为中国产)/将知名品牌仿冒品标注为正品 |
| 无根据数值标注 | “去除99%的PM2.5”“去除病毒”等(无合理根据)。被消费者厅要求提交根据但无法提交的情况下,有被认定为违规的风险 |
▼ 有利误认表示(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2号)
实际价格・交易条件远比实际情况“有利”的表示属规制对象。
| 违规模式 | 具体示例 |
|---|---|
| 双重价格标注 | “定价10000日元→仅限现在3000日元”(实际上从未以定价销售) |
| 比较广告虚假 | “比其他公司便宜50%“(不公平比较・含排除条件) |
| 条件不明确的标注 | “免运费”(实际上有一定金额以上的条件,未明示)/”限时特价”(始终是该价格) |
| 内容量・数量虚假 | “是其他公司的2倍容量”(实际容量相同) |
▼ 隐性营销(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3号・2023年10月新增)
| 违规模式 | 具体示例 |
|---|---|
| 隐瞒广告性质的PR行为 | 收取事业者报酬却以“个人口碑”“自费评测”名义发帖的行为 |
| 委托虚假好评 | 向乐天・Yahoo!的评论支付对价让人撰写高分好评的行为 |
📋 实际处分案例(处罚已确定)
【措置命令 确定】销售降糖电饭锅的4家事业者
2024年1月31日 消费者厅
对于“可大幅降低糖质”等标注,以科学依据不充分为由向4家企业发出措置命令,已确定。此案为多家企业同时因同一类别受到处分的典型案例。
▶ 依据: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1号 (出处:消费者厅官方公告 2024年1月31日)
【课徴金缴纳命令 确定】梅赛德斯-奔驰日本株式会社
2024年3月7日 消费者厅
关于汽车燃油经济性能的标注被认定违反景品表示法,课徴金缴纳命令已确定。此案为大型外资企业也被追诉的典型案例。
▶ 依据:景品表示法第8条 (出处:消费者厅官方公告 2024年3月7日)
【课徴金1086万日元 确定】ハハハラボ“メラット”
2025年6月30日 消费者厅
在通销・联盟营销网站上标榜“3周从60.8kg减至47.2kg”等夸大表示。被认定缺乏科学依据,课徴金1086万日元的缴纳命令已确定。
▶ 依据:景品表示法5条1号 ▶ 处罚已确定:课徴金1086万日元(出处:消费者厅官方公告 2025年6月30日)
【罚款刑 确定】广告代理公司员工被追诉
2020年7月 大阪府警
因刊登“脂肪肝不用忌酒忌食即可恢复正常值”等广告,广告主・广告代理公司员工均因违反药机法被逮捕并确定罚款刑。此案为广告制作者首次被追诉的典型案例。
▶ 依据:药机法第66条 ▶ 处罚已确定:罚款刑(出处:各报道机关)
✅ 上架前确认事项
| 确认事项 | 依据・补充 |
|---|---|
| ❶ 确认商品品质・成分・效果的标注是否有根据数据 | 依景品表示法第7条(措置命令)运用。被消费者厅要求提交根据时,若无法提交,有被认定为违规的风险 |
| ❷ 确认“No.1”“荣获〇〇奖”等标注是否有客观调查・证明书 | 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1号。调查方法・对象・实施机关若不公正则构成违规 |
| ❸ 确认价格比较标注・折扣标注是否基于实际销售实绩 | 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2号。“定价”“通常价格”必须是实际销售过的价格 |
🛒 正确销售指南
💡 不违反景品表示法的商品标注指引
“正确标注实际商品・价格・交易条件”是基本原则。
| ❌ NG表达(违法・不可上架) | ✅ OK表达(合法・可使用) | 依据 |
|---|---|---|
| “临床试验证明”“医生推荐”(无根据文件) | “〇〇试验机构的试验结果:〇〇%(附试验报告书)” | 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1号 |
| “定价〇〇日元→仅限现在〇〇日元”(无以定价销售的实绩) | 仅可标注从实际最低销售价格起的折扣 | 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2号 |
| “顾客满意度No.1”(无客观调查支撑) | “〇〇调查(对象〇〇人・实施〇〇年)满意度第1位”,注明调查概要 | 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1号 |
| “日本制造”“国产”(实际为中国产) | 正确标注“中国产”。制造国虚假标注也触犯不正竞争防止法 | 景品表示法・不正竞争防止法 |
| “免运费”(有条件・不明确) | “购买〇〇日元以上免运费”,明确标注条件 | 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2号 |
※本指南依据2025年现行法律制定。如法律修订,内容可能随之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