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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性感内衣・成人用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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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方针规定禁止销售】
出于风险管理考量,全面禁止销售性感内衣及成人情趣用品。
⚠️ 成人用品须同时遵守平台类目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 相关日本法律依据
| 法律名称 | 主要监管内容・最高处罚 |
| 刑法第175条 | 禁止散布・销售・公然陈列猥亵物|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5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儿童色情禁止法 | 禁止制造・销售・持有儿童色情|3〜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各都道府县青少年保护育成条例 | 禁止向18岁未满者销售有害图书・成人用品|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关税定率法 | 禁止进口猥亵物(海关扣押)|没收 |
| 药品医疗器械等法(药机法) | 被分类为医疗器械的成人用品需要备案・许可 |
🚫 禁止销售・需注意商品
▼ 完全禁止销售
| 商品类别 | 依据・处罚 |
| 猥亵物(法律上被判定为猥亵的影像・图像・物品) | 刑法第175条|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5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儿童色情・含18岁未满者的性相关内容 | 儿童色情禁止法|3〜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向未成年人销售成人向商品 | 青少年保护育成条例|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商品类别 |
| 性感内衣 |
| 成人用品(振动棒・跳蛋等) |
| 束缚・情趣服装 |
✅ 上架前确认事项
| 确认事项 | 依据 |
| ❶ 猥亵物・儿童色情一律不销售 | 刑法第175条・儿童色情禁止法(3〜5年以下有期徒刑) |
| ❷ 成人向商品一律不销售 | 内部方针 |
| ❌ 禁止使用的关键词 | 理由・依据 |
| “未成年”“JK”“萝莉”“幼小”“孩子”“学生”等令人联想到未成年的表达 | 儿童色情禁止法・青少年保护育成条例(3〜5年以下有期徒刑) |
| “猥亵”“色情”“黄色”(明确写入商品标题) | 刑法第175条(猥亵物散布罪・2年以下有期徒刑) |
| “无马赛克”“无遮挡” | 违反刑法第175条(猥亵物散布) |
| “安眠药”“媚药”“毒品效果”等令人联想到药物的表达 | 药机法第68条・不正竞争防止法 |
| “强奸”“强制”“暴力”等令人联想到暴力的表达 | 刑法・平台规约违反(即时封号) |
| 与实在人物姓名・艺人姓名组合的表达 | 侵害肖像权・名誉毁损・隐私权 |
| “医疗器械认定”“治疗效果”(夸示医疗效果) | 药机法第68条(医疗器械无备案销售・3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本指南依据2025年现行法律制定。如法律修订,内容可能随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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