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⑧ 通关禁止品・进口管制品指南 ====== [[zh:prohibited:start|← 返回目录]] ===== ⚠️ 在日本海关被扣押的商品不可销售 ===== * 从中国进口・进货的商品如属于通关禁止品,将被没收・销毁,进口者将受到处罚。 * ❌ 以"个人使用"名义进货后转售的行为也属于进口管制对象。 ===== 📖 相关日本法律依据 ===== ^ 法律名称 ^ 主要监管内容・最高处罚 ^ | 关税法 | 禁止进口通关禁止品・没收|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外国汇兑及外国贸易法(外汇法) | 安全保障上的管制品目的进出口规制|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华盛顿公约(CITES)实施法 | 禁止进口濒危物种・象牙等|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植物防疫法 | 为防止病虫害侵入对特定植物的进口规制|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家畜传染病预防法 | 为防止传染病对特定动物・动物产品的进口规制|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 主要通关禁止・进口管制品 ===== ==== ▼ 完全禁止进口品(海关必然扣押) ==== ^ 商品类别 ^ 依据・注意事项 ^ | 假冒品牌商品・知识产权侵害品 | 关税法第69条之11。海关独立扣押,进口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 | 猥亵物・儿童色情 | 刑法第175条・关税法。进口・销售均严禁 | | 象牙・珊瑚・华盛顿公约管制品 | 华盛顿公约实施法。无许可证进口将被没收・罚款 | | 有特定传染病风险的动植物 | 植物防疫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必须持有检疫证明书 | | 特定农药・毒物(未登记品) | 农药取缔法・毒物及剧毒物取缔法。需确认成分 | ==== ▼ 需要进口许可・备案的商品 ==== ^ 商品类别 ^ 必要手续 ^ |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 需依药机法取得制造销售业许可・进口销售业许可 | | 食品・食品添加剂 | 需依食品卫生法进行进口申报・检查 | | 电器产品 | 需符合电气用品安全法(PSE)要求 | | 特定无线设备 | 需依电波法取得技术基准适合证明 | 💡 从中国进货在日本销售时,进口者=销售者须承担通关手续的责任。\\ "是供货方进口的""委托代理商处理了",也可能作为销售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 📋 实际处分案例(处罚已确定) ===== **【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确定】大量进口假冒品牌商品・电商平台转售**\\ 2023年 横滨地裁\\ 从中国大量进口假冒品牌商品并在电商平台销售的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已确定。此案为海关扣押后延伸至侦查的典型案例。\\ ▶ 依据:关税法第109条 (出处:各报道机关) ---- **【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罚款100万日元 确定】未申报食品进口・电商平台销售**\\ 2022年 大阪地裁\\ 未依食品卫生法进行进口申报,大量进口中国产食品并在自营电商店铺销售。以违反关税法・食品卫生法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罚款100万日元,判决已确定。\\ ▶ 依据:关税法第109条・食品卫生法第71条 (出处:各报道机关) ---- **【关税法违反・知识产权侵害 告发9件 确定】有组织走私・电商转售**\\ 2023年 财务省・各海关\\ 财务省公告(令和5年)显示,知识产权侵害物品走私案件共9件被告发。其中多件为以在电商平台・二手平台转售为目的的有组织进口案件。假冒品牌商品在进货时即成立关税法违反・商标法违反。\\ ▶ 依据:关税法第109条・商标法第78条 (出处:财务省官方公告 令和5年取缔情况) ===== ✅ 上架前确认事项 ===== ^ 确认事项 ^ 依据 ^ | ❶ 确认进货商品是否属于通关禁止品 | 关税法第69条之11(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❷ 确认食品・药品・电器产品是否已取得进口申报・许可 | 食品卫生法・药机法・电气用品安全法 | | ❸ 确认动植物・动物产品的华盛顿公约・检疫规制 | 华盛顿公约实施法・植物防疫法 | | ❹ 不依赖代理商,作为进口者自行承担责任 | 关税法。进口者承担法律责任 | ===== 🛒 正确销售指南 ===== 💡 从进口・进货阶段开始确认通关合法性是销售者的义务\\ "是供货方进口的""委托代理商处理了",在电商销售阶段销售者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 ❌ NG行为 ^ ✅ 正确应对 ^ 依据 ^ | 未进行进口申报的食品・化妆品・药品进货后电商销售 | 进货前确认已取得进口申报・许可 | 食品卫生法・药机法 | | 直接转售"个人进口""代理进口"品 | 个人进口品转售可能违反进口管制・药机法 | 关税法・药机法 | | 不知情进货了假冒品牌商品后销售 | 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正品证明书・授权证明书 | 商标法(即使无故意也属追诉对象) | | 进口销售无PSE标志・技适标志的电气・无线产品 | 从供货方取得PSE・技适适合的确认文件 | 电气用品安全法・电波法 | | 进货销售华盛顿公约管制品(象牙・珊瑚等) | 必须确认・保存进口许可证・CITES证明书 | 关税法・华盛顿公约实施法 | ※本指南依据2025年现行法律制定。如法律修订,内容可能随之变更。 ---- [[zh:prohibited:start|← 返回目录]]